受委托,兹定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我公司拍卖大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深圳市龙岗区新星小学所有的教学设备一批[详见深永评字Z(2015)1022号评估报告书],案号:(2015)深龙法地执恢字第14号,起拍价:9.44万元,保证金:2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8月5日、6日(需提前电话预约统一安排查看)。
上述标的的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4:00前持有效证件到法院开户银行(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心城支行,账号:024100040009680)交纳保证金、办理保证金确认手续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