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金色地阳光健身中心、白成君及姜丰川所有的运动器材一批[(2012)深龙法地执字第125号],保证金:3000元;
2、废旧资产等,保证金:3万元。
注:上述第2项标的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标的展示时间:标的1为旧标的,不安排看货,请意向竞买人前往我司查看评估报告;
标的2定于12月5号周四下午3:00南山医院。
上述标的的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4:00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1项标的的竞买人还需到法院开户银行办理竞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