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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产25年大事记
深圳地产25年大事记

●1979年3月,宝安县改制为深圳市,县基建局下设的房地产管理所升格为深圳市房地产管理局。

●1980年1月,成立了深圳市房地产公司,专门负责统筹开发、建设、经营涉外商品房地产业务;同年九月,成立了深圳市住宅公司,负责全市住宅建设工作。

●1981年3月,组建了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和深圳市物业发展公司,前者负责涉外商品房产的使用管理,后者负责国际贸易中心大厦、红岭大厦等非外资商品楼宇项目的营建。

●1981年11月,广东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1982年1月以后,又相继成立了20余家中外合资、地方国营的大中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形成了特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竞争局面,推动了特区房地产业的发展。

●1982年,笋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仓储企业联合开发当时中国最大的笋岗仓库区,总占地1.2平方公里。

●1983年12月23日深圳市科技馆动工兴建,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1984年3月15日新华社报道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施工单位创造了三天建成一层楼的我国建筑史上的新纪录。“三天一层楼”成为享誉中外的“深圳速度”的象征。

●1985年1月1日市重点工程深圳金融中心大厦动工,投资1亿元。

●1985年01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1985年3月11日特区东部开发揭开序幕,首期开发范围西起盐田九径口,东至正角咀,面积为10平方公里。

●1985年3月22日广深珠高速公路深圳段动工。

●1985年12月重建了曾一度被撤销的深圳市房地产管理局,它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统管全市房地产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

●1985年12月29日全国最高建筑——深圳国贸大厦竣工。

●1986年2月13日,省政府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

●1986年3月5日,深圳第一家五家级宾馆--南海酒店竣工。

●1986年8月10日起,深圳特区涉外房屋的房产证、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改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

●1986年10月5日,深圳华侨城首期工程全面动工。

●我国目前最长、最现代化的公路隧道——梧桐山隧道于11月9日22时打通。

●1987年1月27横贯深圳市区中心地段的公路干线———深南大道1月27日凌晨一时全线贯通,至此,深南大道连成一线。

●1987年5月18日我国第一座钢结构大型建筑、全国当时最高楼宇(165米)的发展中心大厦封顶。

●1987年9月9日市政府首次以协议方式将一幅面积为5321平方米的职工宿舍用地的使用权有偿有期出让给中航工贸中心,协议地价106万元,使用年期50年。

●1987年11月25日深圳市首次以公开招标方式,将一幅面积为46355平方米商品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深华工程开发公司,地价为1705.88万元,使用期限50年。这是我国土地拍卖的第一槌,从此揭开了土地使用制度全面改革的序幕。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政府第一次以公开拍卖方式,将一幅位于罗湖区布心路翠园新村西侧,面积为8588平方米,用于建住宅的土地进行拍卖。

●1987年12月29日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使深圳的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走上了法制轨道。

●1988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其9项配套细则初步制订出来,并于同时正式公布,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布和实施最早的房改方案之一。

●1989年7月27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提出住房供求“双轨三类”制。双轨即市房管局组织建房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房,三类:福利商品房、微利商品房和市场商品房。

●1989年8月,深圳市召开了房地产市场整顿大会,提出7项整顿措施,并公布了《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试行规定》、《关于土地、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在深圳经济特区进行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程序》、《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和《1989年以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公布》等法规资料。经数月的努力,市场比以前规则多了,地价房价暴涨的势头初步得到控制,房屋的出售、出租、转让、抵押的管理有所加强。

●为了解决深圳的住房问题,市房产管理部门考察、借鉴了香港及新加坡住房发展经验,制定出《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市政府于1989年7月间批准试行。

●深圳市房屋交易所于1989年8月正式成立。

●标志着深圳特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项目——福田保税区于1990年2月8日奠基。

●1991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处完成机构组建并全面开展土地使用费征收工作。

●1991年5月,市不动产拍卖行承办了深圳市第一宗,也是全国首宗抵押房产公开拍卖。

●1991年6月,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拍卖管理暂行规定》。

●1992年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出让办法》。

●1993年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1994年,制订了《关于搞活深圳房地产市场的若干规定》。

●1994年5月28日-6月2日,举办了’94深圳房地产(香港)展销会。

●1994年12月15日-19日,组织’94中国(深圳)房地产交易会。

●1994年,深圳市石化大地房地产公司被国家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评为“首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1995年,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区分市场商品房和非市场商品房两种情况分别颁发红本房地产证和绿本房地产证。

●1996年7月6日福田保税区挂牌运作。

●1996年9月6日深圳举行土地公开招标。此次招标的两幅土地分别位于景田综合区和石厦村,面积为8253.9平方米和平共处6728.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多层住宅。

●1996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盐田港保税区。

●1996年9月28日龙岗大工业区开发建设拉开序幕,工业区第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台商工业区隆重奠基。

●1996年10月3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深圳市中心区首批土地招商开发项目及优惠政策,标志着深圳市城市建设的重点开始转向深圳市中心区。

●1997年4月23日市政府发文调整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适度调整,并且按有偿出让土地和行政划拨用地、商品房用地和非商品房用地区别对待,使我市的土地使用费征收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1997年5月28日,迎回归重点工程之一的五洲宾馆顺利竣工验收,再现了新的“深圳速度”。

●1997年5月底罗湖、皇岗口岸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并提前支付使用,不仅完善了口岸的配套设施、方便了出入境的车辆和游客,而且大大改善了深圳市硬件投资环境。

●1997年6月18日何景焕副市长召开会议,落实一次性购买400万元港元以上的香港业主办理深港两地车牌事宜。

●1997年6月23日东环快速路系统建设开工,其主要分南、北、东三个作业段。

●1997年6月底彩田路改造、拓宽及新建工程于6月底完工,保障了驻港部队官兵和机械设备顺利从同乐军营进驻香港。

●19977月1日市规划国土局启用电脑地价测算系统,所有地价均由电脑测算。

●1997年8月8日宝日高尔夫球场用地因欠税被市政府强制拍卖,香港中旅集团以2.6亿价格夺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

●1997年9月1日我市试行房地产初始登记备案制度。

●1998年2月东环东段及华强北立交桥工程开工,进展顺利。

●1998年8月24日深圳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恢复征收房地产契税和制止农村私人违章建房事宜。

●1998年10月9日深圳市政府召集规划、国土、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宝安区、龙岗区政府研究特区外“购房入户”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问题。

●1998年10月20日市政府以第88号令颁布了《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并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全市实施住房商品化改革11年以来所形成的一整套房改政策。

●1998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心区六大工程正式开工,全面拉开了中心区开发建设的序幕。

●1999年3月25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国土管理的决定》,市规划国土局盐田分局接收了盐田港、盐田港保税区的规划、土地、房地产管理的文档资料和电脑光盘,接管了上述地区的规划土地管理权。

●1999年5月6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通过《深圳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6月27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荣获第20届世界建筑大会“艾伯克比隆爵士奖”,这是亚洲国家城市首次获此殊荣。

●1999年9月28日全长9.66公里的滨海大道主车道全线通车。滨海大道的通车大大改善了南山的交通条件,改变了特区内各行政区域的区位格局,对南山区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尤为深远。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正式施行。

●2000年5月10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用电脑打印版本,新签《深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一律使用电脑输入有关信息并打印,仍用手工或其它方式填写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视为无效,进一步严格了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合同管理。

●2000年5月11日深圳市对会展中心重新选址的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决定将会展中心安排到深圳市中心区,该项目对促进深圳中心区的开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2000年,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以国务院审批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为指导,加强建设花园式,园林式现代化国际性城市问题研究。

●2000年9月,深圳市中心区最大型住宅项目“黄埔雅苑”一期建设进展顺利,开始发售.这时候香港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集团在深投资的首个超大型高尚住宅区。

●200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深圳市参加了2000年国际“花园城市”竞赛,经过激烈角逐,深圳市获得E组(100万人口以上)第一名,成为中国第一座国际“花园城市”。

●2001年3月1日新版《深圳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文本正式实施。同时,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房地产网上交易。

●2001年3月1日,深圳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驻深圳土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部正式运行,开展安居换证和部分三级市场转移登记等业务。

●2001年3月23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土地交易市场的地方性规章《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由市政府以100号令正式颁布实施,标志深圳市土地出让、转让全面走向市场化。

●2001年5月18日,全球最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1世纪不动产”登陆大亚湾。

●2001年6月8日深圳企业用地挂牌转让首宗交易成功。

●2001年7月17日深圳拍卖房首次实行按揭。

●2001年11月18日,深圳湾填海区征名活动揭晓,取名“红树湾”。

●2002年4月20日,宝安中心城、龙华、沙井、公明、龙岗中心城、布吉、枘、横岗等7个区域被确定为首批卫星新城。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颁布11号令,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2年8月,《深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拟完成。

●2002年11月7日,国内首笔土地按揭贷款在深圳诞生。

●2002年,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获得国家建设部授予的“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2003年1月21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横岗镇荷坳现场发放全市首批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房地产证》。

●2003年4月,深圳市政府出台文件,停止执行宝安、龙岗两区商品住宅购房入户政策。

●2003年6月30日,深圳市成立了“问题楼盘律师工作组”。

●2003年7月4日,2003年深圳市最大宗政府出让商住用地——龙岗坂雪岗一块编号为G03404-1的397883.5平方米土地拍卖。

●2003年11月6日,位于深南中路与上步南路交汇处的问题楼盘“子悦台”由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实施,以4亿元价格成功拍卖,这是深圳乃至广东省2003年拍卖此类楼盘的最大金额项目。

●2003年,深圳市安居房分配由重点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移到解决全社会不同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上,社会微利房销售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2004年1月1日,深圳市调高房地产交易契税,停止执行已实施10年之久的契税“财政补贴”政策。

●2004年3月16日,深圳湾滨海休闲带概念性景观设计国际咨询方案评标会召开,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SWA集团联合体提交的4号方案被评为第一名,“湾”的概念特征成为深圳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

●2004年4月,深圳市2004年土地出让计划出笼。全年计划出让土地1287.0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17万平方米,75.87%的出让地在特区外。

●2004年4月16日,香蜜湖片区一宗编号为B303-0041的地块(业内称“9万3”地块)在市土地交易中心拍卖转让,最终以9.5亿元由中海地产和香港信和置业联合竞得,楼面地价达每7442元/平方米。

●2004年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理》等4项法规。

●2004年6月30日,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充分注意到深圳生活指数比较高的实际,确定了比其他城市更高的补偿标准,尽可能照顾广大村民的利益。

●2004年8月1日,启用实行电脑打印的新版《深圳市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从此在进行房地产预售审批时,还将预售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扫描上网。

●2004年8月5日,龙岗区2004年首宗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该宗位于龙岗区中心城编号为G01014-0086、面积634775平方米的地块,由深圳天健房地产公司竞得。

●2004年8月,《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2004年10月21日,龙岗区坂雪岗一宗编号为G03404-0008、面积7万多平方米居住用地公开拍卖,深圳万科房地产公司以2.34亿元人民币成功竞得。

●2004年10月28日,深圳提出用3-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全市违法建筑查处整治和城中村改造。

●2004年10月29日,宝安区沙井中心区及光明中心区两宗酒店用地挂牌出让。

●2004年11月26日,在宝安区尖岗山4幅地块的拍卖会上,华侨城地产联手招商地产,以16.85亿元的价格,竞得占地面积386862平方米、建筑面积196500平方米的“西部地王”。

●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房地产权属遗留问题处理办法》,一揽子解决房屋所有权证、代用证、非法合作建房等房地产权属遗留问题。

●2004年12月30日,当年深圳最后3宗土地挂牌出让。

●2005年4月1日起,深圳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顿大行动,房地产商惯用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认筹”等18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被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紧急叫停。

●2005年4月4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就遏制非法炒卖房地产行为再次发出《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严禁非法炒卖房地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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