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江门市胜利路7号东景大厦312房(建筑面积17.21m2)、313房(建筑面积16.7m2);
标的已办理确权手续,但未办理任何的房产权属证明书,现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后,由法院出具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税费(包括房、地产税费、建筑税费、办证费等任何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02、新会区会城镇东庆北路11号铺位(建筑面积251.04m2)、仓库(建筑面积96.06m2);
标的未办理确权、产权证明书,且尚欠开发商购房款186977元,水电设备不齐全;拍卖成交后,由法院出具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所欠开发商的购房款、过户税费(包括房、地产税费、建筑税费、办证费等任何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声明:本公司对房产部分所涉及的面积及有关数据以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定确认为准。
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有限公司